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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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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2011/08/12 AM 11:24:13 文章: 8 性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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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 旨:為推廣書法教育及發揚傳統詩詞文風,並建立書香社會與延續文化傳承,期能提升書法品質及水準。 二、主辦單位:財團法人裕元教育基金會(以下簡稱本會) 三、協辦單位:寶成國際集團 四、參賽資格:凡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喜愛書法藝術之在校學生及社會人士,均可依組別報名參加。 五、參賽組別:以106學年度(106年9月起算)就讀年級為準。 (一)國小中年級組:國小三、四年級,限額300名。 (二)國小高年級組:國小五、六年級,限額300名。 (三)國中組:國中一至三年級,限額300名。← (四)高中組:高中、高職、五專(一至三年級),限額150名。 (五)大專組:大專院校及五專(四、五年級),限額150名。 (六)社會組:滿18歲以上社會人士,限額300名。 六、比賽方式:採現場書寫比賽方式。 七、比賽日期:106年12月2日(星期六) 八、比賽地點:臺中市西屯區永安國民小學永安館(地址:臺中市西屯區西屯路三段133號) 九、報名方式:皆採預約報名制,即日起至11月20日(一),至http://www.yueyuen.org.tw/index.php/online-registration完成線上報名。 (若額滿則提前截止) (1)除社會組可採「紙本報名」外,其他組別僅接受「線上報名」 (2)社會組:可下載紙本報名表並填寫完畢,以掛號郵寄或專人送交至「40764台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四段600號20樓 裕元獎活動小組收」,信封註明「2017裕元獎-全國書法大賽」,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3)報名成功後,名單將於三日內公告於線上表單(https://goo.gl/VpRQ7S),請自行上網查詢。 十、賽程時間:於12月2日上午8:00起,依各組表定時間內,至永安館完成報到手續並領取比賽用紙。請攜帶貼有照片之「公發證件」,如:身分證、駕照、健保卡等辦理報到手續(14歲以下未有附照片之公發證件者,可以無照片公發證件替代),如未攜帶前述證件者,將不得參加本次比賽,並視為棄權。 國小中年級組:報到時間:8:00-8:30/規則說明:8:30-8:40/比賽時間:8:40-9:40 國小高年級組:報到時間:10:00-10:30/規則說明:10:30-10:40/比賽時間:10:40-11:40 國中組:報到時間:12:30-13:00/規則說明:13:00-13:10/比賽時間:13:10-14:10 高中組:報到時間:14:30-15:00/規則說明:15:00-15:10/比賽時間:15:10-16:10 大專組:報到時間:14:30-15:00/規則說明:15:00-15:10/比賽時間:15:10-16:10 社會組:報到時間:16:30-17:00/規則說明:17:00-17:10/比賽時間:17:10-18:10 十一、用紙規格: (1)社會組、大專組、高中組、國中組:對開空白宣紙(135*35公分)。 (2)國小高年級組、中年級組:四開28格宣紙(70*35公分)。 (3)限直幅書寫,字體不拘,須加落款署名(是否用印可自行選擇)。 十二、參賽須知: (1)請自備筆、墨、書寫及鈐印工具。 (2)除自行準備之墊布,禁止於比賽用紙下墊置其他物品,且墊布不得繪有米字格、九宮格等。 (3)書寫時間為60分鐘。主辦單位提供每名參賽者空白宣紙2張,參賽者於書寫時間內自行運用於試墨或書寫,並於書寫完成後自選1張作品參加決選,其它用紙請勿自行攜回。 (4)書寫字數:國小中年級、國小高年級:28字;國中組:40字;高中、大專及社會組:56字。 (5)各組書寫題目由主辦單位現場公布,比賽用紙由主辦單位當場發給,非比賽用紙一律不予評審。 請參賽者自行注意作品完成程度,因收件場地空間限制,恕不接受未乾作品,以免損壞參賽者之作品。 十三、評審與獎勵: (1)由主辦單位遴聘國內著名書法家若干人擔任評審委員。 (2)各組分別頒發第一名1名、第二名2名、第三名3名、優選獎5名及佳作獎若干名。得獎者均可獲贈獎狀一紙,前三名及優選獎可獲贈獎金。如參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 獎金屬於稿費性質(執行業務收入),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23款辦理。並依「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第3條、第4條、第5條規定扣取補充保險費;若為符合免扣取補充保險費對象(無投保資格者、低收入戶、投保在職業工會者、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應於受領給付前,主動向本會告知並出示相關證明文件,得免扣取保險費。 十四、成績公布:得獎名單將於評審後一週在裕元教育基金會官方網頁公布,並額外以專函通知領獎或參加頒獎典禮。 十五、作品權利歸屬 (1) 所有參賽者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將其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全部,於著作完成之同時讓與主辦單位,並承諾對主辦單位授權之第三人不行使著作人格權。 (2) 主辦單位就所有得獎作品擁有重製、編輯、散布、廣告宣傳、刊印、公開展示等權利,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3) 得獎作品之參賽者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由主辦單位將其得獎作品製作成畫冊或展覽;並同意主辦單位得將作品刊登於其他刊物、廣告文宣上。 (4) 所有參賽作品歸屬主辦單位所有,概不退還,並不得要求複製。 (5) 所有參賽者及其法定代理人應同意上述(一)至(四)款約定。 十六、注意事項 (1) 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對本活動之評審結果、作品陳列、文宣出版等不得有任何異議。 (2) 參加者不得有冒名頂替、請人代筆或依圖臨摹等情事,違者不予評選。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獎項不另遞補),並追回已領取之獎狀及獎金。其觸犯相關法律應負之責自行承擔,與主辦單位無關。如因可歸責於參加者之事由致主辦單位受有損害,參加者應負賠償之責。 (3) 活動當日若遇颱風、地震等天然災害,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或臺中市政府發布『臺中市停止上班上課』時,則本活動擇期辦理。主辦單位最遲於活動前一天將以電話、電子郵件或手機簡訊通知參賽者,屆時敬請留意。 (4) 活動辦法以本會網站(http://www.yueyuen.org.tw)公布內容為準,主辦單位保留修改、變更或取消本活動之權利。如有未盡事宜,悉依主辦單位相關規定或解釋,並得隨時補充公告之。 十七、活動聯繫 活動詳情有任何疑問請洽裕元獎活動小組。 活動專線:04-24606690 (請於8:30 ~ 16:30間來電) 傳真電話:04-24606979 比賽信箱:yyforg@pouch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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