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想報名參加「[url]2012 第三屆文創精品獎徵選[/url]」,但是詳讀相關內容後得知又是分贓活動,在此不得不說幾句。
「文創」由商業總會協辦?
工業總會呢?
智財局呢?
發明家協會呢?
難道文化部無能召集各文化領域菁英,為台灣偏安孤島文化共盡心力? 這也難怪台灣越來越沒有文化,只有少數商業精英集團野蠻飲食文化!
這一點點油水想必全國商業總會還看不在眼裡吧,委託他們的過程想必很辛苦甚且可能還要拜託央求他們吧! 個人對 龍部長尚存期待,雖然學者、文化人大多笑罵,但這總是台灣重視文化的開始。
XXX女士/先生您好:
您對於文化部的每個建言及意見,我們都非常重視。
您的來信已經編號列管(編號為XXX),將由專職部門人員儘速處理。 其間如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洽詢 (TEL:02-2343-4142) 。
敬祝
闔家平安
文化部 敬啟
XXX先生您好
您於本(101)年7月XX日電子郵件收悉。關於所提「2012第三屆文創精品獎」的疑問,敬復如下:
本部為推動台灣文化創意產業之發展,規劃辦理「台灣文化創意產業博覽會推動計畫」,該計畫內容包括策辦「2012台灣國際文化創意產業博覽會」(以下簡稱文博會)、「2012第三屆文創精品獎」及相關週邊推廣活動等。「文創精品獎」係為表彰及推廣優秀文創產品而設,得獎之文創品及業者將於文博會「文創大賞區」展場中提供攤位展出,也將推介至國外展會,協助開拓國外市場。上開計畫由本部依公共工程採購法規定,經由公開招標程序,由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得標,負責策辦執行。
「2012第三屆文創精品獎」參展簡章經本部核定,各獎項得獎者並不支給獎金。「文創精品獎」迄今辦理二屆,報名參加各獎項的文創產品累計達441件,經專家評審,得獎件數合計50件,第一屆之產品類與原創設計類平均獲獎率為20.9% (28/134),第二屆之平均獲獎率為7.2% (22/307)。由參獎者之成長顯示該獎項獲文創業之支持;另外從第一屆及第二屆之得獎率來看,專家審核嚴謹,應無您所謂的「分贓」情形。
文化創意產業之發展需要眾多文創業者共同戮力, 本年度文博會預定於10月18日至21日假台北世貿南港展覽館舉行,2012第三屆文創精品獎亦公開徵件中,過程均廣邀各界專家學者共同參與,也歡迎您共襄盛舉。
敬祝您 順心愉快 鴻圖大展
文化部 敬上
XXX長官您好,
跪閱聖旨,XXX不學再次請示:
“上開計畫由本部依公共工程採購法規定,經由公開招標程序,由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得標,負責策辦執行。”
原來成立文化部只是執行發包作業?插花分一碗羹哦?甚至不管商總是否適合辦理文化相關事宜!
“第一屆之產品類與原創設計類平均獲獎率為20.9% (28/134),第二屆之平均獲獎率為7.2% (22/307)。”
為何第一屆獲獎率如此之高?是否人謀不臧,封鎖消息,獨厚自家人?獲獎人是否主辦單位之關係企業或三等親?
另外從第一屆及第二屆之得獎率來看,專家審核嚴謹,應無您所謂的「分贓」情形。
奇怪!是否XXX知識較令人瞧不起,所以可以如此隨便說說? 得獎率差異如此之大,”應無您所謂的「分贓」情形。”,這到底是甚麼邏輯呢?XXX不學難望項背!第二屆獲獎率為7.2% (22/307)。” 專家審核嚴謹”,那第一屆獲獎率為20.9% (28/134),應該就是專家審核不嚴謹囉!抑或涉及分贓?為何未談及諸評審來歷?
“2012第三屆文創精品獎亦公開徵件中,過程均廣邀各界專家學者共同參與,”
只有在 貴部網頁得知此事,如何證明 貴部已”過程均廣邀各界專家學者共同參與”?
綜上,無庸贅言貴部也不過如同廉×署一般之貉罷了!
XXX在此感謝貴部豪爽直言賜知,謝 聖上隆恩!若有公開場合必仗義挺身為貴部大肆宣導!
也敬祝您 順心愉快 鴻圖大展!!!
XXX跪拜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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