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全國大專院校學生書法比賽辦法 ㄧ、主辦單位:淡江大學文錙藝術中心 中華民國書學會 二、協辦單位:中華民國大學院校藝文中心協會 三、承辦單位:淡江大學書法研究室 四、報名資格:中華民國各大專院校學生(為鼓勵在學青年學生,限30歲以下學生參加) 五、比賽方式及報名:本次比賽依初選及決賽兩階段進行,決賽後即時頒獎。 請填寫個人報名表,自行書寫一幅直式對開作品參加初選,內容、字體及格式不拘。 參加者可個別報名或由各校書法社或相關社團統一代理報名,請將所有資料於11月27日前掛號郵寄至(台北縣淡水鎮英專路151號 淡江大學書法研究室)。 經主辦單位邀請國內知名書法家擔任評審,由初選作品中分別選出入圍者(人數由評審委員決定之)參加決賽,決賽後再經評審決定獲獎名次。 六、比賽日期:初選截止收件-中華民國98年11月27日前(以郵戳為憑) 決賽日期-中華民國98年12月12日(星期六) 七、決賽地點:淡江大學台北校園五樓(台北市金華街199巷5號) 八、決賽規則:採即席創作競賽方式。 現場比賽後隨即經由評審委員進行評審,評審方式由評審委員會議中決定。並於當天頒獎。 九、獎勵辦法:第一名頒發獎狀及獎金三萬元、 第二名頒發獎狀及獎金二萬元、 第三名頒發獎狀及獎金壹萬元、 優選五名頒發獎狀乙張及獎金五千元。 佳作若干,頒發獎狀乙張。 十、頒獎典禮:比賽後,隨即評審並舉行頒獎。評審時間將進行神來e筆會外賽,設獎由志願 者參加,辦法現場公布。 備註:所有參加初選及決賽作品,均由主辦單位保管,不予退回。俟時機舉行得獎作品展覽。獲獎及相關訊息,將公布於淡江大學書法研究室及中華民國書學會(shufaarts.org.tw)網站。 2009年全國大專院校學生書法比賽報名表 N0. 中文姓名 英文姓名 性別:□ 男 □ 女 年 齡 地址 電話(行動電話): e-mail信箱: 就讀學校系所年級: 學號: 書法團體: 說明 獎狀為中英文並列,務請填寫英文姓名。 請影印或裁下(請詳填此表,浮貼於作品左下角)
2009年全國大專院校學生書法比賽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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