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八年度(第廿九屆)全國書法比賽實施辦法 壹【 宗旨】發揚中華文化,推展書法教育,促進學習書法風氣,提升書法創作水準。 貳【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台北市政府文化局 參【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書法教育學會 財團法人郭錫瑠先生文教基金會 肆【協辦單位】臺北市立福星國民小學 蕙風堂筆墨有限公司 伍【參加對象】 一、親子組︰(參加親子組者得同時送件參加個人組,以親子組優先錄取為原則) 以直系親屬二代或三代,各一人送件參加。 二、個人組︰(創意組除外,個人組得擇一組送件參加) (一)學生組︰ 1、初小組︰(國小四年級以下)。 2、高小組︰(國小五、六年級)。 3、國中組︰(含公、私立國民中學)。 4、高中組︰(含高職及五專前三年)。 5、大專組︰(含大學、二專、三專及五專後二年)。 (二)社會組︰年滿二十歲以上之社會人士。 (三)長青組︰年滿六十五歲以上者。 (四)創意組︰ 大專組以上參加。 陸【書寫內容】 有關發揚中華文化、促進多元文化發展、增進族群融合之佳句、先賢格言,詩詞為範圍。 創意組之內容、體裁不限,但需與一般書法之表現形式、風貌有顯著不同。 柒【作品形式】 一、長青、社會組︰四尺宣紙全開(約長一四○公分,寬七十公分)。 二、大專、高中組︰四尺宣紙對開(約長一四○公分,寬三十五公分)。 三、國中、國小組︰四尺宣紙四開(約長七十公分,寬三十五公分)。 四、創意組︰以平面作品為主,勿裝裱,尺幅形式不拘,但畫心不超過長一四0公分、寬七十公分。 五、親子組以同年組之個人作品規格送件。 六、一律直式書寫,字體、大小不拘,作品須親自落款、鈐印。學生落款包括校名、年級(以新學年度為準)、姓名。 七、不須裱褙,作品概不退件,由主辦單位全權處理。 捌【收件時間】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九月一日起至九月三十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玖【收件地點、收件人】 (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段四號2樓 收件人:楊旭堂秘書長 電話:(02) 2356-0822 拾【報名送件方法】 一、報名費:個人組每人三百元、親子組每組四百元。 二、至郵局劃撥報名費至本會帳戶:戶名「中華民國書法教育學會」,帳號「19899005」。並將收據以迴紋針別在作品右上角。 三、將參賽作品以掛號郵寄收件地點。為方便作業,請盡量多人(或團體)一起劃撥、寄件。 四、務必請在信封收件欄註明參加組別,(如:長青組、社會組、大專組、高中組、國中組、高小組、初小組、親子組、創意組)未註明者恕不受理。 五、凡參賽作品均不退件,由主辦單位全權處理,並有出版或展覽之權利,不得異議。 六、參賽者致贈比賽專輯乙冊。 拾壹【評審】 一、初評 (一)於九十八年十月十五日以前,聘請書法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 (二)評審委員會依送件水準評選出入選獎、佳作獎,以及個人組、各組三十名至六十名,家庭二代組、家庭三代組各六至十組,參加複評。 (三)得入選獎、佳作獎者,致贈獎狀,以資獎勵。 二、複評 (一)初評入闈作品,於九十八年十月底以前聘請書法家、學者組成評審團進行複評。 (二)複評選出長青、大專、高中組各15名,社會組25名,國中、高小、初小組各30名再分為特優及優等,其餘入闈複評者列為甲等獎。 (三)獲特優、優等獎者,主辦單位將另函邀請參加頒獎典禮活動(頒獎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拾貳【獎勵】 一、特優獎︰凡獲特優獎者頒發獎狀乙幀以及獎品一份。 (一)社會組錄取十名。 (二)長青組、大專組、高中組每組錄取五名。 (三)國中組、高小組、初小組,每組錄取十名。 (四)親子組錄取三組。 二、優等獎︰凡獲優等獎者頒發獎狀乙幀以及獎品一份。 (一)社會組錄取十五名。 (二)長青組、大專組、高中組,每組錄取十名。 (三)國中組、高小組、初小組,每組錄取二十名。 (四)親子組錄取三組。 三、甲等獎︰凡入闈總決選未獲以上獎項者,列為甲等獎,頒發獎狀乙幀。 四、創意作品獎︰視水準擇優錄取,不受上列給獎原則限制。 五、指導老師獎:凡指導學生參賽並統一報名送件,主辦單位依數量遴選若干名,頒贈獎狀、獎金以示激勵,但須親自於頒獎典禮中領取,否則視同放棄。 ※附註 一、九十八年(第二十九屆)全國書法比賽活動流程: 1、收件:九十八年九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 2、初評:九十八年十月十五日以前 3、複評:九十八年十月底以前 4、公布得獎名單:九十八年十一月中旬以前。 5、頒獎活動:九十八年十二月十三日(星期日)(暫定) 6、寄發獎狀:九十八年十二月中旬以前。 7、專輯出版:九十八年十二月底以前。 二、【本會網址】 http://163.20.160.14/~edu 歡迎上網查詢有關比賽訊息。 三、送件表填寫說明︰ 1、填寫送件表一式三聯,請以正楷填寫,勿用鉛筆,地址尤須正確。 2、編號欄請勿填寫(由主辦單位統一編號),電話請以阿拉伯數字填寫。 3、請將送件表一式三聯「釘」於作品背面右下角(即作品落款處之背面,請勿黏貼。) 4、請按送件表格式自行影印填寫,但勿縮小或放大。
九十八年度(第廿九屆)全國書法比賽送件表 第一聯:此聯請「釘」於作品背後右下角(落款處背面) 編號: 組別 電話 地址 姓名 ﹍﹍﹍﹍﹍﹍﹍﹍﹍﹍﹍﹍﹍﹍﹍﹍﹍﹍﹍﹍﹍﹍ 第二聯:此聯由承辦單位造冊用 編號: 組別 電話 地址 姓名 ﹍﹍﹍﹍﹍﹍﹍﹍﹍﹍﹍﹍﹍﹍﹍﹍﹍﹍﹍﹍﹍ 第三聯:此聯由承辦單位寄送通知用(郵遞區號必填) 地址 £££-££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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